土地流转新难题 法治保障来破解
日期:2015年03月25日 来源:网络 点击量:1273

     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,关系到农民的饭碗,如何落实党中央有关土地流转的精神,又确保土地流转不出问题,是全国人大代表、河南省开封市委书记吉炳伟长期关注的重点问题。

  “倾向性问题不容忽视”

  吉炳伟认为,土地流转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必须重视。

  一是有行政命令倾向。个别地方存在为追求政绩,搞贪大求快,靠行政命令下指标、定任务、赶速度的情况,造成流入主体盲目扩张,存在违约违规的风险。有的地方出现违背农民意愿,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。

  二是有模式单一化倾向。农村土地流转以简单的转包和出租为主。开封市141万亩已流转土地中,转包的68.4万亩,出租的62.2万亩,互换的7.1万亩。流转双方多以粮食谷物折价模式支付租金。

  三是有“非粮化”倾向。目前,一些工商资本大量进入农业,由于种粮效益偏低,多用于种植蔬菜、林木、花卉及用于养殖,还有一些用来搞生态农业或农家乐的休闲观光农业,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老板下乡“跑马圈地”现象,土地流转有“非粮化”“非农化”倾向。

  四是保障措施缺失。多数流转合同中,没有涉及失地农民的社保条款,没有风险保障措施。一旦失地农民丧失劳动能力,收入将急剧下降,仅靠微薄的土地租金很难维持生活。对于规模经营主体来说,目前没有建立农业大灾保险制度,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和价格波动,规模经营主体难以承担经营风险。

  “以四种新型流转模式为主流”

  吉炳伟告诉记者,土地流转的根基在于让农民自愿参加,合理正确引导。“创新流转模式最关键,用模式吸引农民参与。”吉炳伟说,当前,要积极探索以股份合作为特征的承包地流转模式、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流转模式、宅基地换房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模式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等新型土地流转模式,在土地流入与流出方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,以实现土地流转效益的最大化。

  吉炳伟强调,粮食安全是国家的战略问题,要制定和完善鼓励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扶持政策,减少或消除流转土地“非粮化”现象,确保国家粮食安全。要把新增农业补贴直接补给种粮大户,还要尽快修订完善对耕地“非粮化”的相关法律责任条款,提升流转耕地保护的法制化水平。

  “保障机制关乎土地流转成败”

  吉炳伟告诉记者,土地流转,农民的基本保障机制是底线,关乎土地流转成败。他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倾斜力度,在农村逐步完善以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机制。设立土地流转保证金,防止包地老板一旦经营失利,撂荒或“跑路”,导致农民成为风险兜底者,或者把矛盾和风险转嫁给政府。要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制度,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风险,分散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。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,解决流转主体融资难的问题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,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奠定基础。

  吉炳伟调研发现,一些地方土地流转的随意性依然存在,部分流转主体甚至没有签订书面流转合同。“要规范土地流转标准合同文本,强化各方的‘契约’行为,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流转合同。”吉炳伟说。

  吉炳伟最后表示,监管服务离不开农村经营管理体系的建立。他建议恢复乡镇农经站,加强市、县农经站建设,充实人员,增加经费。同时依托市、县、乡农经站,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,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全面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、信息发布、土地评估、政策咨询、合同管理、技术培训、纠纷调处等服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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